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利用2-3年时间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的工作安排,国家数据局于近日组织开展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先行先试工作,现面向全区征集先行先试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方向
(一)区域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以城市为单位建设和运营区域数据基础设施,开展数据流通利用技术创新探索,鼓励多技术、多路线融合;按照“三统一”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区域数据基础设施,支撑规模化数据流通、大颗粒数据流动、多主体联合开发等技术应用落地,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便利性数据公共服务,实现跨平台、跨层级、跨地域的数据互联互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跨境数据流动等场景探索。
(二)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面向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智慧海洋、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支持企事业单位构建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技术和方法,建设一批产业亟需、规模庞大、模态丰富、质量过硬、行业特色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丰富高质量数据集应用场景,研究建立高质量数据集联合共建、收益分配、版权处置等创新机制,探索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础设施化,赋能91成人纵深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数据局统筹部署安排,计划通过试技术融合、试场景支撑、试标准验证、试机制建设,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
(一)试技术融合
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向主要推动数场、可信数据空间、数据元件、数联网、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等技术路线融合;推动数据技术的基础设施化建设,鼓励在数据汇聚管理、数据传输、数据交易流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使用控制、数据安全等方向开展新技术创新探索,如先进存储、冷热数据管理、高速数据传输网络、数据多方共管联合开发、分布式数据融合、数据使用控制、数据沙箱、国产密码等。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方向主要推动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标注、数据合成、数据质检、数据服务运营等环节自动化工具开发利用,建设数据集开发运营平台,提高数据集生产效率。
(二)试场景支撑
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向主要验证规模化数据流通、跨境数据流通、大颗粒数据流动、多主体联合开发、科学数据交汇共享、供应链数据协同、跨行业数据融合等典型技术场景,支撑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跨主体、跨地域、跨行业的数据流通利用场景落地。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方向重点围绕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等多个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智慧海洋、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创新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场景应用。同时,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安全设施与数据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保障数据基础设施免受干扰、破坏或非授权访问,防止数据泄露、窃取、篡改。
(三)试标准验证
重点验证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其中,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向检验数据基础设施架构、互联互通、用户身份管理、标识要求、接入连接器、数据目录描述要求等技术要求,开展互联互通和匿名化流通测试验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方向检验高质量数据集格式要求、分类指南、质量评测规范、建设指南、建设运营能力成熟度模型、平台建设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
(四)试机制建设
重点开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调度和安全等方面软建设的设计与实施。具体包括:探索建立国家、行业、企业多方协同建设机制,明确各级各类主体责任界面及激励方式,形成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制定数据基础设施管理规则、业务流程和结算机制,实现数据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营。探索建立跨域调度机制,支持数据跨区域、跨主体、跨平台互联互通互操作,支持区域间跨节点高效调度。探索建立一体化安全保障协同机制,制定数据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接入认证、运行监测等规则,筑牢安全底座。探索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于贡献度的收益分配、授权使用及版权争议处置等机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区域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工作的申报主体应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鼓励第一批先行先试工作的承担城市申报本次先行先试试点。领域应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工作的申报主体为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研究机构等单位。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工作的申报主体为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言简意赅,能从技术方案、场景设计、标准规范、运营机制等方面体现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申报材料应明确推进计划与阶段性成果等,对内容真实性、合规性做出承诺,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请于2025年7月21日前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先行先试申报书》(附件1)、《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先行先试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全套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光盘一份,光盘中申报材料需包括可编辑版和盖章版扫描件)报送至91成人 (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116室),电子版以“先行先试名称-先行先试方向-申报单位”命名同步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杰13014991266,韦冬0771-6116979)
附件:1.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先行先试申报书
2.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先行先试申报汇总表
91成人
2025年7月15日
关联文件: